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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人民检察院《一封信》关注学生寒假生活
来源:盐山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7-2-6 14:21:26 点击量:2154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妇委会始终关注全县学生寒期生活安全,经协调院党组,县检察院向全县广大在校学生发出了《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未检科的干警们结合多年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围绕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不法侵害、加强交通事故和溺水事件的防控、对用电、消防、饮食安全等多个方面,精心撰写七条假期安全警示建议,希望家长假期要时常提醒和约束学生。同时呼吁学校、社会和家庭联合起来,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假期环境,让孩子们过一个快乐、健康、和谐、平安的寒假。
《一封信》内容如下: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2017年寒假将至,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有意义的假期,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温馨提示全县学生家长做好以下几点:
一、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首先要确保孩子假期安全。假期中要加强孩子的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主动培养孩子良好的安全习惯。要密切关注子女行踪,对子女的日常外出活动要做到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严防孩子受到伤害或发生意外。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询问、调查、制止,做好安全防范。同时,也希望家长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给孩子起好安全带头示范作用。
二、要注重强化孩子的安全意识。要教育孩子不做不安全的事,不到治安条件不好和人多的地方聚集,不进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及传销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做违法乱纪的事,防止孩子浏览色情、暴力信息和不健康网站,沉迷网络游戏,确保自身安全与公共安全,切实让子女做到时时事事想安全、知安全、避危险、会安全、能安全。
三、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家长都要教育并监督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拒乘“三无”车、超员超速车辆以及三轮车等违规车辆,不到法定年龄不骑自行车或电动车,更不得驾驶机动车辆,确保孩子安全出行。
四、要强化防火意识及防煤气中毒意识。家长要落实家庭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家中电、气、火等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煤气中毒、火灾及其他意外发生,确保孩子居家安全。到公共场所活动时,家长要教育孩子知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什么位置,让孩子了解掌握必要的火场逃生应急知识。严禁孩子独自燃放烟花爆竹,如需燃放必须有家长指导,以免发生灼伤或诱发火灾。
五、要加强防滑冰溺水教育。冬季是孩子滑冰溺水事件的高发期,家长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到池塘河库玩耍滑冰;不擅自与他人结伴玩水滑冰;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或滑冰;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滑冰;不到不熟悉水域游泳或滑冰;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六、要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雾霾天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要教育孩子不贪吃零食、不暴饮暴食,不吃劣质或变质食品,按时休息,加强锻炼,讲究卫生,防止疾病产生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七、要加强与孩子的情感沟通。假期是家长与孩子情感沟通的最佳时机,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多与孩子交谈,了解孩子思想,走近孩子心灵,弥补现代生活节奏带来的孩子和父母之间无暇沟通的缺憾,切实让孩子特别是留守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孩子安全,家庭就平安,家庭平安,社会才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良好成长环境。
最后,预祝全县广大中小学生新春快乐,顺祝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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