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盐山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联合县市监局、教育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在专项检查中,联合检查人员实地检查了县直辖区内第四中学、第六中学等10所中小学及部分幼儿园,重点查看了食堂库房内贮存的食品原(辅)料,查验食品的来源渠道记录,对食品留样进行了查看,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设备实施清洗消毒情况记录、废弃物处理记录等进行了查看,发现部分学校存放食品原料未按照要求进行,相关记录未严格执行,以及普遍存在留样食品不足量。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监局的工作人员当场向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提出,并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随后检查人员又对校园周边校园周边超市、小卖部等相关食品经营户(含食品摊贩)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过期”“五毛”等有害食品。检查中未发现“问题”辣条及“五毛”食品,但在两家小卖部发现留存有少部分过期食品和饮料,市监局的工作人员遂责令现场下架销毁。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学生,事关重大。该院对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市监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发出《强化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的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不断强化监督措施,构筑全方位监管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