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来啦~!
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书香沧州”品牌,培育全民“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风尚,贯彻落实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书香沧州”全民阅读系列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沧州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书香家庭”全民阅读系列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初评工作。
通过群众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推荐出事迹突出的“书香家庭”典型,真正把一批喜爱阅读、书香浓郁、文明和谐的“书香家庭”挖掘出来,通过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展示“书香家庭”阅读成果,让更多的家庭认识阅读、重视阅读,引领更多家庭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营造全民阅读良好氛围。
评选范围:
在沧州市城乡居住的所有家庭均可申报、参评!
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家庭成员热爱读书,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和藏书习惯,家庭藏书不低于1000册。
3.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身边的人共同阅读,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
4.家庭成员在阅读方面能学以致用、学有所获,有读书笔记、读书心得或读书博客等,取得较好的读书成果;能够营造较为浓厚的家庭读书氛围,用先进文化塑造家庭,用高尚情操陶冶家庭。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6.曾获得相同荣誉的家庭不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希望广大家庭踊跃参与,
在1月21日前
积极向所在县(市、区)妇联报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