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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6-9 点击量:3084

根据沧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法和主持召开与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志宏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康彦民在听取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法和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陈志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妇联全体干部职工、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张法和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市妇联开展巡察,是督促履职尽责、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二是要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巡察重点任务。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要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政治监督。三是要增强政治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要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巩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形成同题共答的效果。

张法和指出,高质量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是巡察组和被巡单位党组织共同的责任,在工作中,将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询问知情人、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等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12+N方式方法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精准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向市委汇报巡察情况,按照市委要求分类处置、注重统筹,用好巡察成果。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动员要深入,工作汇报要客观,个别谈话要诚恳,提供资料要真实,重要情况要通报,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党内文件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陈志宏表示,市妇联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一是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政治站位。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巡察组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服从巡察组的安排,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二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机关各部室、全体同志要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对巡察组所需的资料,要照单精心组织、认真备齐,谈话人员随叫随到,对于需提供的补充资料、情况说明等要及时落实到位,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是强化作风,立行立改,以巡察监督推进履职能力提升。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凡是巡察组提出的意见,都要认真学习研究,做到事事有回应;凡是巡察组查找出的问题,都要即知即改,做到件件有答复;凡是巡察组指出的矛盾,都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务求彻底解决。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市妇联工作两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15603179031;邮政信箱:沧州市第324 号邮政信箱;邮编:061001;电子邮箱:diwuxunchazu01@163.com;在市委西配楼门口设置意见箱,还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沧州“码”上巡二维码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情况。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28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妇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市妇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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